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的要求,从2015年起,省、市、区(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对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以奖代补”。经核算,2017年我市共有22家企业获得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5037万元。
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促进工业企业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产品、改管理,推动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技术改造,推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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