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作为、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理财,多措并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
强化收入征管,实现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今年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75亿元,按全国统一口径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16.44%(以下收入增幅均用该可比口径)。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79亿元,增长16.68%;非税收入完成49.96亿元,增长16.06%。税收占比62.08%,比上年同期(可比口径)61.96%提高0.1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二是
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5.98亿元,增长14.44%;民生类支出218.67亿元,增长15.14%,占全市支出总量的76.47%;八项支出241.4亿元,增长13.6%,切实以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促进政府执行力的提高。
三是
牵头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汕头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汕头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1—10月份,通过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共降低企业成本39.98亿元,初步形成了良好的政策效应,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着力暖企惠企。今年来全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科技资金1.9
亿元,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服务提质升级专项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创新金融机构、政府与企业三方合作模式,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
“融资难”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是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
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
结合市财政法治工作实际,编制出台《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每年的工作重点,强化依法行政的上层设计
,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深化依法行政。
三是
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以新《预算法》和惠民、惠农、惠企政策措施为重点,举办依法理财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发放财政法制宣传资料和现场法律政策咨询等形式,宣传财政部门
“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工作理念。
(三)做好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
一方面,
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与我市涉及市场经济体制、文化、民生、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认真分析测算,积极建言献策,全年共提出各类立法建议20条次;
另一方面,
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成《汕头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执行期满的评估修订工作;认真开展全市和本系统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校对,提出废止、修订等各类意见90余条次,及时将废止通知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对转来我局进行征求意见的一百多份相关管理办法和文件研提各类意见60多条次,把好财政职能关。
(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
一是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要求,开展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工作,从2017
年起用三年时间将我市适用税额由原
“3—15元/平方米”下调到“0.6—8元/
平方米
”,累计可为相关企业减少税负2.3亿元;
二是
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制定印发《汕头市关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平稳运行,引导企业治污减排,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
会同国、地税部门做好市直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审核工作,共新增享受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11家;
四是
会同国、地税和民政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认定工作,共新增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2家;
五是
开展营改增试点、地方税体系、土地增值税等税政工作调研和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等工作,为税政工作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五)推进财政行政行为规范化
一是
全面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先进行风险评估和多方征求意见,再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市纪委派驻组派员现场监督。在决策实施后,由经办科室实时跟进落实情况。
二是
继续聘请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作为专职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应对行政复议、签订相关合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和制订规范性文件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三是
进一步完善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在《汕头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出台后,结合各科室报送的运行情况及意见建议,对已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岗位问责制度和资金拨付时限制度。如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实现市财政资金支付当天到帐率达到95%,两天到账率达到100%等。
四是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选取了多项涉及重点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包括
“2016
年市级创新驱动、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2014—2016
年公交车购置资金
”、“2014—2016
年
‘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专项资金”、“2016
年城乡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
”等四个项目,涉及金额达1亿7千多万元,且首次试行将重点评价工作的全部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的做法,更有效地反映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民生政策执行效果。
五是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市法制部门同意,我局参照执行《广东省财政厅财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统一裁量标准、减少自由裁量幅度。
六是
牵头组织开展整治
“小金库”专项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22人组成3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5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七是
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建立详细的行政执法证台账,对因工作调动、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及时回收换证。目前,我局共有持证人员
38
名。
(六)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
一是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目前,我局已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100%,网上办结率达100%。同时对事项
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调整和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职能的通知》(粤财工〔2017〕195号),
及时函请市编办取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两个许可事项,现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个,公共服务事项1
个,已全部进驻
“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梳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事项名称和公示要素,收集整理过往年度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
“双公示”。
二是
不断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我局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原则,清理行政职权职责,编制权责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市编办的要求,实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
出台《汕头市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诚信、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
认真组织参加《民声热线》上线工作,上线前认真梳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声政策200多条,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反馈,同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上线,对市财政的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接受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提问与建议,通过此次上线,切实回应了群众关注的部分热点问题,有效推进了市财政局的行业政风建设。
(
七)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
领导高度重视。在签收领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之后,局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类督办、归口管理的原则,第一时间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并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把关,保证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摆上位、抓到位,建议提案的按时办复率100%,承办建议提案的满意率100%。
二是
认真办理议案建议。2017年由我局办理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政协建议提案17件。对这些关系到我市建设发展大计的建议提案,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对市委、市政府有关的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的投入情况进行梳理,并站在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建设的大局上,对如何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确保对每件建议提案都详细认真答复。
三是
把办好市人大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求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
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工作,力促行政工作公开、公正。认真做好本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络问政等相关工作。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460条,其中包括了规章1份、财政预决算9份、政务动态信息206份、工作年度报告1份,其他文件46份,其他信息195份,依申请公开2份。
二是
做好分类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目前,我局按照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的指引,将各种渠道接收的信访诉求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首先判断事项是否财政职责,是否涉法涉诉,对非涉法涉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来信来访,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受理编号登记,送局领导签阅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局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办公室审核,以书面告知和电话告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信访人进行答复和送达。
最后,将办理结果统一归档。
2017
年,我局共受理相关信访件
11
件,已办结
10
件。
三是
我局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领导干部一直带头学法、守法、执法、用法,保障依法行工作得到落实。
一是
组织财政干部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专题财政业务培训和市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国家主要的财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是
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开展
“财政讲堂”活动,通过局领导授课和各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各科室间的横向业务交流,丰富学习方式;
三是
举办专题依法行政讲座,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主讲
“当前形势与依法行政”,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
进一步优化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新招录公务员等方式,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才。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步入深水区,社会公众民主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日益增多,特别是以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政监督等为热点的问题的关注明显提升,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带来挑战,但部分财政部门仍存在对财政法律风险防范缺乏预见性,执行相关行政程序的自觉性、规范性不足,与部分行政相对人沟通不足,导致依法理财工作压力明显加大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
牢记以法治财政建设为己任,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为财政改革把好关、守好门,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做好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和环境保护税开征的各项工作,保证各项税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梳理财政职权清单,明确每项职权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办事规范和责任;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优化办事流程,落实网上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全面加强财政法治风险防范。落实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行为过错责任问责机制,以省财政厅相关案例为基础,组织开展财政复议和涉诉案例分析,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教育,指导规范财政行政行为。
(四)全面完善财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