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分享到:
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资金支付流程 扩大授权支付业务范围
  • 2018-05-31 09:37
  • 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市财〔2005〕111号)等文件精神,近期市财政局充分利用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成果,继续推进“互联网+财政管理”新模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的通知》(汕市财支付〔2018〕1号),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将日常公用经费、人员支出和单项预算指标不大于50万、且非工程建设支出及政府采购支出事务性项目经费原则上下达为授权支付方式。通过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扩大授权支付业务范围,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同时,督促市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抓好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管理高效、规范,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