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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
  • 2017-09-01 05:37
  • 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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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牵头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本次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范围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共1242家,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形成各级(市本级及六区一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共8份,圆满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一、细化部署,落实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毅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谢胜杰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财政局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开展。

    二、密切沟通,强化督导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要求各区县财政局定时上报辖区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二是利用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多渠道指导各区县财政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互动,力求第一时间解决财务报告业务及系统存在问题;三是加强对各区县财政局的督导,对于工作进度较慢的区县,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三、精心组织,加强培训

    编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举办九场财务报告培训工作会,邀请了省财政厅技术人员及我市会计事务所人员就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系统操作及会计业务开展演示指导,加强报告编制人员对财务报告编制严肃性的认识,统一填报口径,明确数据来源,提高熟练掌握软件的能力,确保各预算单财报数据真实完整。通过增强报告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操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质量提供保障。

    四、严格审核,攻坚克难

    一是建立财务报告会议制度,对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坚持共性问题齐抓不放、个性问题单独探讨、重大问题会商解决;二是严格审核各部门报送的财务报告,对于数据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及时列出问题并退回修改;三是加强技术支撑,及时打通市本级对接预算单位及各区县财政局的纵向网络,为我市顺利完成报告编制提供技术基础。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相关部署,2017年至2020年将继续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公开工作。接下来,市财政局将认真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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