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动员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汕头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全市财政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结合汕头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新时期财政工作的调查研究与思考,在推进全市振兴发展问题上敢担当、闯新路,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把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和服务保障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全力抓好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促进公平税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方面配套政策,重点做好降成本行动计划牵头实施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市出台的《汕头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四是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创文强管。落实公共财政基本职能,优先安排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等刚性支出,服务好“全国文明城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和“卫生强市”的创建。五是狠抓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绩效。从严从实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完善考核问责机制,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服务绩效。六是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