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开展2027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供合函〔2026〕275号)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汕头市潮阳区2027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项目内容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健全完善省市县协同、龙头企业赋能的县镇村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发挥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联合村集体和当地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等,以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重点补齐育秧、烘干加工,以及移动冷柜、小型冷库、简易分拣包装设备、田头揽收车辆等生产流通服务短板,为周边农户提供种子种苗、农资农技、田头冷链、订单收购、农民培训、金融保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将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营与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供销农场”建设一体推进,打造成为紧密联农带农的服务合作社。服务内容包括:
1.生产服务。依托全省农资农技服务网,联合区域内农业生产服务资源,集中区域内分散的服务需求,搭建生产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统一规划、合理调配,集中提供绿色农资、标准化育秧、机械化耕种、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指导等服务。
2.流通服务。依托粮食全产业链服务网,开展订单、烘干、仓储、收购等服务;依托冷链物流骨干网,为农产品提供田头揽收、产后预冷、商品化处理、错峰冷藏等产地冷链服务。
3.产销对接服务。依托全省农产品产销对接网,以销定产、按需定质,发展标准化、订单农业模式,做实做优农产品地产地销渠道。
4.金融对接服务。结合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联合金融、保险、担保部门针对性制定金融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和理赔服务,协助经营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和商业保险等,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
5.劳务服务。依托综合服务站组织村集体和小农户开展农事管理、田头采收、商品化处理等服务合作。
6.培训服务。积极对接农业科研机构、农服公司等技术力量,组织提供种、养殖、采后处理、营销电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和经营主体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农产品品质。
二、试点范围和期限
试点建设范围:在潮阳区选取2至3个农业中心镇,建设2至3个农产品综合服务站。
试点期限: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由我社负责遴选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应是省供销社直属企业(省供销集团和各出资企业)、市县供销合作社企业、“社村”运营公司或基层供销社,支持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保底收购、二次返利等方式,加强与村集体、农民合作社等联合合作,且供销合作社(含社有企业、基层社)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1%。
2.从事农业服务领域,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无不良信息记录;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
3.落实配套条件,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并需与项目资金统一核算管理。
四、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围绕潮阳区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等主导产业建设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每个站点力争实现服务辐射周边乡镇2个以上,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000亩次以上;年订单收购粮食500吨以上;联结村集体(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开展农技、金融培训250人次以上,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基本实现站内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服务对接,农民满意度85%以上。
五、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请文件(2027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1)申报单位情况(含单位运作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人员机构情况、财务状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2)项目主要内容及特色;(3)项目建设方案;(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概算、资金来源等情况;(5)项目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6)保障措施。
(三)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用地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五)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清单、设施设备清单。
(六)申报格式。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需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所属地区、申报年度、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七)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潮阳区供销合作联社基层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楚文,0754-88059218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西环城路供销大厦三楼
附件:2027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潮阳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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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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