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中国汕头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tou.gov.cn  2016-08-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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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1、国家设立涉企项目的已免征省级收入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围防护费)、水土保持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免征其市县级收入。

2、省设立涉企项目的已免征省级收入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自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其市县级收入。

3、省设立涉企项目的船舶排筏过闸费,自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其省级及市县级收入。

(政策咨询:市水务局堤防科 电话:885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