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实施细则 》的通知
中国汕头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tou.gov.cn  2016-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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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科﹝2016﹞51号

(一)凡符合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按照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请通知的要求,到市科技局领取科技创新券,并填报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请材料,送企业所在辖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联合核定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的资助企业和资金分配计划,并在市科技、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分配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联合发文下达,市财政局再下达项目补助经费。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电话:8842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