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印发《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支持服务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6+3”九项举措》的通知
汕检法〔2016〕35号
(一)全力支持汕头市构建高端人才洼地。
(二)全力支持以色列和欧洲各国的高新技术帮促汕头优势产业的升级,对节能环保、高端化工、生物技术、绿色农业、物联网、医疗器械等行业利用以色列技术所使用的设备仪器材料等,我局将采取预检验、分批核销和即查即放制度,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实现转型升级。
(三)全力支持自贸区经验在中以(汕头)创新产业园区的复制创新。
(四)全力支持中以(汕头)创新产业园区企业进出口货物快速验放模式。
(五)全力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
(六)全力支持汕头发展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发展能力的航空产业基地,按照入境维修“1+2+3”监管模式,支持创建全球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中心,解决跨国企业全球生产、集中维修的需求,带动汕头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七)全力支持汕头和以色列在新材料、特殊用途纺织品、生物技术检测、动植物疫情、危险化学品等前沿领域深度合作。
(八)全力支持中以(汕头)创新孵化园区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汕头检验检疫局已建成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园区创新企业提供特色化的检测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九)全力支持汕头和以色列探讨政府实验室间检测结果互认。
(政策咨询:汕头检验检疫局法综处 电话:88880506-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