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免收2014年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质检财函〔2013〕444号
(一)对于新注册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免收注册费,企业可以免费进行原产地注册
(二)免收原产地证书签证费,企业可以免费申领原产地证书
(三)免收空白原产地证书费,企业可以免费领取空白原产地证书
(政策咨询:汕头检验检疫局法综处 电话:88856304)
质检财函〔2013〕444号
(一)对于新注册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免收注册费,企业可以免费进行原产地注册
(二)免收原产地证书签证费,企业可以免费申领原产地证书
(三)免收空白原产地证书费,企业可以免费领取空白原产地证书
(政策咨询:汕头检验检疫局法综处 电话:8885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