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2016年10月1日后,符合条件企业免于征收渔业船舶与船用产品检验费。
免征对象为由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其组织代码证机构类为“企业”的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所有企业享受收费免征政策。
(政策咨询:市海洋与渔业局 电话:88543582)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2016年10月1日后,符合条件企业免于征收渔业船舶与船用产品检验费。
免征对象为由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其组织代码证机构类为“企业”的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所有企业享受收费免征政策。
(政策咨询:市海洋与渔业局 电话:8854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