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产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政策咨询: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电话:88481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产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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