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中国汕头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tou.gov.cn  2016-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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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54号

四、关于共伴生矿产的征免税的处理

为促进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咨询:市地方税务局纳服科 电话: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