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
二、
全面开展“回头看”,对照通知要求逐一排查涉及企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三、
将相关表格(附件1.2.3.4)于2017年8月28日前和本地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22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