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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 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汕安委办〔2015〕96号)
  • 2015-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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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 (2015 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 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办〔2015〕号)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汕安委办《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工贸行业企业粉尘爆炸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安委办〔2015〕50号)调查摸底的要求,填写《XX地市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XX地市分类统计表》《XX地市粉尘作业场所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 2015年10月25日前 报送市安委办(含电子版)。

     

    附件: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 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办〔201592号)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 915

    (联系人:陈军,电话及传真:88992003,电子邮箱:staj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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