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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
附件:关于转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 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办〔2015〕92号)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军,电话及传真:88992003,电子邮箱:staj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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