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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应急函〔2021〕1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迅速把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涉氨制冷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于5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将于近期组织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检查。(电话传真:88992003,邮箱:stajjyk@163.com)。
粤应急函2021141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pdf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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