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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安委办传〔2014〕7号)
  • 2014-03-10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各区(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410)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粤安办明电201410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310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20142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38

     

    附    附件下载地址:政务互动---表格下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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