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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关于请求开展G78汕昆高速公路(汕头段)桥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函》(路达分函〔2012〕130号)反映,G78汕昆高速公路(汕头段)月浦街道沟南村少数人受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占用G78汕昆高速公路(汕头段)桥下空间,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广州高速公路桥下“6.30”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市安委办定于
一、时间:
二、地点:市安监局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金平区人民政府负责通知月浦街道参加会议领导);
四、会议议题:协调整治G78汕昆高速公路(汕头段)桥下安全隐患工作。
请与会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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