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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节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 2013-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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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安监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五一”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的“五一”节,市安监局决定即日起组织节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安全监管,消灾积德”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确保节日安全。
        二、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危化企业设备管道跑冒滴漏、电器电线老化零乱、安全距离不足、设备工具布局不规范、物资存放不规范的情况要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节假日安全值守及领导要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积极配合开展执法,严厉打击超范围生产和重装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5日由市安监局的抽查督查、各区(县)安监局安全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同时进行,市安监局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各区(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现时气候多变的特征,针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特点,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2、抓实抓好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到深入细致检查一处、严把一处,不放过任何隐患和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区(县)安监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并严格值班纪律。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动态和值班信息,尤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如实上报,确保信息通畅。各区(县)安监局要将本通知印发到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对重点企业节日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加强信息反馈,加强情况沟通,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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