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市安全监管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新一轮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开展新一轮非煤矿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强化矿长牢固树立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安全红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新一轮非煤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二、谈心对话主体
(一)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监管一科主要负责人。
(二)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分管和业务股室负责人。
三、谈心对话对象
进入关闭程序之外的所有生产、建设(新、改、扩建)、停产整顿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单位)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
四、谈心对话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的认识及体会。
(二)学习交流《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四最”全覆盖(最崇高理念、最神圣职责、最强烈意识、最硬业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第二批《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和第一批《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安全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的体会和措施。
(三)分析目前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研讨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责任和措施。
(四)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上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教训。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活动时间和方式
谈话时间安排在2015年7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市安监局监管一科负责提前通知谈心对话企业。方式不限,可以和现场调研、警示培训教育、检查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灵活安排。保证100%全覆盖,同时能够充分沟通和交流。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将文件通知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并将各非煤矿山负责组织谈心对话活动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手机)于8月1日前上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
(二)每次谈心对话前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在详细了解被谈对象及矿山的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谈心重点,要讲究方式方法,营造宽松的氛围,保证每次谈心对话能够互动起来,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以心交心,讲真话,谈得透,防止以讲话、讲座、培训等单向灌输方式代替谈心对话,切实提高谈心对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单位对在谈心对话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要认真梳理,及时研究,尽快解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基础较差的企业,要督促指导其查隐患、定方案、抓整改、促提升,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有效提高自身安全监管效能。
(四)要注重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杜绝层层陪同,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