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安委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并贯彻落实,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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