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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近期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细化企业安全培训执法检查项目,依法严惩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培训机构及单位。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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