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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安监管〔2017〕133号
转发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
生产形势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有关部门和企业。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的通知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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