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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安监管〔2017〕72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 2017-05-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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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4号)、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7〕14号)和 汕头市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汕府办传〔2017〕2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全监管局决定:自2017年5月起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针对季节气候、节假日时段的特点,进一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综合治理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各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点、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二、检查督查重点
    (一)监管部门方面
    1. 部署和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情况。
    2. 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 百日攻坚行动 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建议措施落实情况。
    4.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5 . 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部署开展排查管控工作情况。
    6. 贯彻落实开展气雾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情况。
    7. 涉及精细化工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设项目排查摸底、台账建立情况。
    8. 贯彻落实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套的相关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二)企业方面
    1. 依法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证照或文件;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等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责任制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3.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情况。包括:是否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并建档造册;风险点危险源是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是否落实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政府部门督导、企业自查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 高温雷雨天气防控情况。包括:是否针对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 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现场管理情况。包括:生产场所是否违规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危险化学品是否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物料堆垛与墙距、柱距、垛距等间隔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混存、超高超量储存等现象。
    7.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建立设备巡检、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装置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8. 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包括:是否宣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是否组织全员学习并考核;是否制订或重新修订本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票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9. 充装环节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是否做到“四必查”;是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
    10.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措施的配置或改造情况。
    11. 液体储罐的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以及高、低液位报警、联锁的适用情况以及大型外浮顶油罐浮盘一二次密封空间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或采取其他防雷防火措施情况。
    12. 租赁加油站、自助加油站合法合规性情况和加油站散装汽油实名制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企业自查。各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要亲自部署,迅速制定方案,对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部门检查督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精力逐级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查,重点督查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情况,指导企业排查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1. 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各区县安监局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检查督查,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整治完成“百分百”,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2. 抓住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隐患和问题,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自我完善,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3. 各区县安监局要将本通知印发到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跟踪收集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记录和资料要归集存档,以备省、市检查。
    4. 请各区县安监局检查督查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二科。
    附件:
    记录表 (安监部门)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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