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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汕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安监管〔2016〕40号)
  • 2016-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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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监办〔20163 号)精神,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2016年汕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321

     

    2016年汕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的同时,重点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抓苗头、治隐患、防事故”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重点专项整治,强化非煤矿山检查执法,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关,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矿、从严治矿、科技兴矿,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

    1. 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持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的监管目标。

    2.执法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0家。

    3.推进澄海区莲花山钨矿尾矿库销库工作。

    4.完成其他法定职责和局党组布置的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非煤矿山行政审批和“五项执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规范非煤矿山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审批决策等程序,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核查工作,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从严控制矿山总量。制定执法工作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对发生事故、信访投诉、安全隐患突出等非煤矿山实施重点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违法信息公开曝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加强非煤矿山隐患专项整治和“三项监管”工作。制定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等“三项监管”工作。

    (三)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澄海区莲花山钨矿尾矿库销库工作。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设置警示标示和告知卡,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矿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积极推动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一体化监管工作。

    (五)强化非煤矿山科技兴安。继续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力度,全面推广先进设备和技术,逐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大力扶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培养一批非煤矿山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壮大非煤矿山社会技术服务力量。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宣贯学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与监督检查规定》和非煤矿山“双十条”等法律法规,计划举办三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加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特种作业矿工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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