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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源头上制止到采石场运输石料的车辆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的通知(汕安监管〔2015〕91号)
  • 2015-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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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各采石场:

    随着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深入开展,建筑砂石料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近期,有市民反映国道206线大学路改造工程周边有大量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存在超载超限,且无有效围蔽和遮盖等违规现象,在运输过程中大量砂石散落道路,甚至压塌道路,造成对道路行人、其他车辆安全的威胁,构成安全隐患。为从源头上制止到采石场运输石料的车辆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有效防止运输车辆在运输石料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造成对道路行人、其他车辆安全的威胁,进一步维护市区环境卫生、路容路貌整洁,以及落实创卫保牌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采石场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治有关运输石料车辆超载超限,且无有效围蔽和遮盖上路等违规行为作为企业一项长期的安全工作来抓,共同努力构筑我市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一是全市各采石场要统一行动,从即日起,凡到各采石场拉运石料的运输车辆,要做到三不:不给运输车辆超装石料;不给车厢破损且没有有效围蔽和遮盖的运输车辆装石料;不给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运输车辆装石料。二是住建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的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装载石料的运输车辆,不准进出工地。三是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上路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四是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车辆运输过程违规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齐抓共管,切实从源头上把住拉运石料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抛洒石料构成安全隐患,威胁到其他车辆、人员安全的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对不按规定进行装载上路而被有关部门查到的运输车辆,除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车辆(产权单位或驾驶人)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外,各有关职能部门将相应给予该车辆装载石料的采石场(企业)处以暂扣相应证、照并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理。

     

     

     

    市安全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局

     

     

     

     

    市公路局

    2015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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