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安监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 切实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节后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节后两会期间矿山复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改善矿山安全基础条件,给全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打下基础,现就矿山节后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节后复产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又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矿山节后复产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矿山复产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措施,严密组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矿山复产前要制订复产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由矿山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各大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尾矿库排洪、排渗设施和干滩长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重要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培训,提高技能。加强矿山员工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复产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此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