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到: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2-05-16 09:4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段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66526)。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1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期刊、报纸等载体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共268条。在线或通过电话答复群众咨询共92件。积极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有关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2宗,已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全部在局行政办公经费中开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化;热点、难点、焦点事项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信息量偏少和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等。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公开时效。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各科室、部门的最新政务动态,督促各相关科室、部门及时整理报送政务信息,落实好信息发布公开的时效性要求。
      (二)优化网站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优化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完善栏目设置,增加便民服务,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树立“阳光国土”的形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公开工作。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督办、落实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