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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部分市级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事项下放由各区实施的公告
  • 2020-01-03 09: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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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事项下放由区(县)实施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90号)的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现已完成134项行政职权和19项行政管理事项的下放交接工作,于2020年1月1日起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由各区局、分局承担实施。授权(或调整)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

    汕自然资通〔2019〕1039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目录.xlsx

    汕自然资通〔2019〕1039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市级行政管理事项目录.xlsx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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