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507执282-11号,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1080629 |
彭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丽水庄中区20座105-112号车库 |
|
| 2 |
|
|
|
|
|
|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