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公示〔2015〕11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近日,广东潮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珠池路北侧丽水庄(金丽雅轩)商品房,第二幢底层原社区文化管理用房修改为社区办公用房的变更规划许可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电话88787935,联系人刘同志。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2015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