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公示〔2014〕56号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市庭凯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提高位于潮汕路岐山客运站南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和限高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潮汕路岐山客运站南侧
实用地面积:26421.4平方米(39.632亩)
用地性质:住宅兼容配套设施用地(R21、R22)
调整内容:建筑密度调整为:裙楼≤35%、主楼≤25%,建筑限高≤65米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787932 监督电话:88787909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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