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公示〔2014〕48号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龙盛工业区盛业三街北侧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供电用地(U12)
2、用地总面积:5212.3平方米 (7.818亩)
其中:道路用地面积:490.3平方米(0.735亩)
实用地面积:4722.0平方米(7.083亩)
3、规划技术指标:
容积率≤2.0,地面以上可建建筑面积(包括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9444平方米,其余规划技术指标按《城市电力规划技术规范》控制。
4、项目主出入口安排在南侧规划路,城市道路上开设出入口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5、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控制,并应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6、规划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管线接周边市政道路管线。
7、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110千伏龙盛变电站建设用地红线图
联系电话:88787932 监督电话:88787909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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