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公示〔2014〕38号
公 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龙湖区教育局申请调整位于32街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龙湖区32街区
实用地面积:10127.7平方米(15.192亩)
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调整内容:实用地面积10128.2平方米调整为10127.7平方米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787932 监督电话:88787909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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