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直用地公示〔2014〕051号
2014年1月28日,本局收到龙湖区政府提出的有关汕汾高速公路与金鸿公路东北侧片区范围内新津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新堤路和老堤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类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用地位置:汕汾高速公路与金鸿公路东北侧片区
项目名称:粤东物流总部新城一期南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津路、新堤路、老堤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
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分局(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11楼),或者通过登陆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8576609 联系人:刘同志
监督电话:88576600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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