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金公示〔2018〕087号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金凤半岛环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一期(长兴南街、长旺南街、长兴南街南规划路、长旺南街南规划路及绿化带)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金凤半岛
二、用地性质: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
三、规划内容:
长兴南街:居住区主路,红线宽度 20.0米,主车道14.0米,人行道2×3.0米;
长旺南街:居住区主路,红线宽度 20.0米,主车道14.0米,人行道2×3.0米;
长兴南街南规划路:居住区主路,红线宽度 20.0米,主车道14.0米,人行道2×3.0米;南侧绿化带20米宽。
长旺南街南规划路:居住区主路,红线宽度 20.0米,主车道14.0米,人行道2×3.0米;南侧绿化带20米宽。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489808 监督电话:88787909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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