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规行公示〔2019〕005号(金)
近期,汕头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西港路东侧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西港路东侧
二、用地性质: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1/B11/R22)
三、实用地面积:65715.9平方米(98.574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5.0(其中住宅≤4.5,商业≤0.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28579.5平方米(其中住宅≤295721.6,商业≤32857.9)(计容建筑面积包含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40%,其中塔楼≤25%
3、绿地率:住宅≥35%,商业≥20%
4、停车配建比例:住宅≥25%,商业≥30%,新建住宅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城乡规划局专栏(网址:http://www.st.gov.cn)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三楼西厅)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9980502 监督电话:88787909
附图: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用地红线图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