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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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汕规(市政)建临字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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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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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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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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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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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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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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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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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保物流服务用房改造工程(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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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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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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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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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栋1层临时物流服务用房及配套设备房、门房,建筑高度8.25米,总建筑面积3244.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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