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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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汕规地字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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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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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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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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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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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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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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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项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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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东路东延新津河大桥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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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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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东路东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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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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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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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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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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