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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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汕规(市政)建字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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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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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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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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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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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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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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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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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新溪变电站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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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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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新溪镇东南村金鸿公路与长江路交界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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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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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栋3层(局部2层)配电装置楼,及配套地下油池、消防水泵、水池、门房等,总建筑面积8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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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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