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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溪污水处理厂外砂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16-12-02 16:22
  • 来源: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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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2016]汕规地字第024号

    发证机关: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发证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用地项目称:

    新溪污水处理厂外砂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用地位置:

    汕汾高速路与金新路交界东北侧

    用地性质:

    排水用地(U21,污水泵站)

    用地规模: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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