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19112105001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2019年11月21日 |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首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衡山路45号“三旧”改造项目 |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45号 |
| 建设规模: |
1栋17层商业公寓及2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3121.01平方米。①计容建筑面积:10718.06平方米。②不计容建筑面积:2445.63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2445.63平方米。容积率:4.00,建筑密度:2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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