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9]汕自然资金建核字第017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19年8月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李秀娜、范华青 |
建设项目名称: |
外立面修缮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16号中环凯悦华庭1、2幢103、104号房 |
建设规模: |
外立面修缮,建筑面积没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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