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5]汕规金建字第018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5年10月19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项目 |
建设位置: |
升平工业区9-6B号 |
建设规模: |
厂房1栋4层,总建筑面积为2053.45平方米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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