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2015]汕规龙建字第002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 |
| 发证日期: |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怡轩·壹品湾商品房二期项目 |
| 建设位置: |
新津启动区B01-10地块 |
| 建设规模: |
高层住宅楼2幢18层、6幢30层(含2层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160302平方米,其中:①计容建筑面积124351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2398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含业委会69平方米),消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41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9平方米);②架空活动层建筑面积566平方米;③地下停车面积35385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380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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