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19112105001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2019年11月21日  |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首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衡山路45号“三旧”改造项目  |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45号  |  
  
|   建设规模:  |  
     1栋17层商业公寓及2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3121.01平方米。①计容建筑面积:10718.06平方米。②不计容建筑面积:2445.63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2445.63平方米。容积率:4.00,建筑密度:2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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