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19111405207-20180210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2019年11月14日  |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瑞业电器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项目  |  
  
|   建设位置:  |  
     金园工业区12-12-2号(朝阳路-南澳路东南侧)  |  
  
|   建设规模:  |  
     原批准的5层厂房首层7.8m层高变更为两层,增加面积为2743.7平方米。变更后为1栋6层厂房及围墙,1座地下消防生活水池及水泵房,总建筑面积16961.3平方米,围墙长度约329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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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