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19101404507-2018005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19年10月14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 |
建设位置: |
龙湖沟、新河沟、港区排洪沟及星湖公园 |
建设规模: |
变更内容为调整新河沟泵站及围墙位置,新河沟泵站建筑面积调整为121.5平方米,围墙长度调整为55.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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