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112019082701513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
| 用地单位: |
汕头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用地项目名称: |
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 (安置区三期) |
| 用地位置: |
西港路东侧 |
| 用地性质: |
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1/B11/R22) |
| 用地面积: |
24913.09平方米(37.370亩) |
附图: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