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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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字第4405112019071903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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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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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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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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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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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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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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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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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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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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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51号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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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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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栋5层档案馆,总建筑面积1526.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26.54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1315.22平方米,1层的半地下室面积211.3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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